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外汇交易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5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39,378,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6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01,131,8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9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2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38,246,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7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9,378,753股,其中同意票838,781,1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反对票59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246,936股,同意票37,649,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8.4375%;反对票59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625%;弃权票0股,外汇交易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9,378,753股,其中同意票838,780,1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7%;反对票598,600股,外汇交易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外汇交易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246,936股,同意票37,648,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8.4349%;反对票5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565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9,378,753股,其中同意票614,73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68%;反对票224,644,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63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246,936股,同意票6,528,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7.0691%;反对票31,718,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2.930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受新冠疫情影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律师和蔡腾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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